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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水乡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欧国华    阅读次数:63094    发布时间:2015-06-07

十三


既然决定下来,一切便搬到了议事日程上。

接下来,双方的父母见面,商定婚礼的日期,过礼,买东西,布置新房。我本想明年再举行婚礼,然而,老人们迷信,说根据我们的生辰八字,明年没有日子,就选在了今年。刘伶希望越早越好,她说她不想在婚礼上挺着个大肚子,所以我们的婚礼便选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房子就是刘伶现在住的那两间,她哥哥原先住的那间我们放了刘玲从前的那些东西,同时兼做客房。

结婚那天晚上,客人散去后,我躺在沙发上,一点精神都没有了。忙这忙那,把人的头都忙昏了,又陪客人喝了好几杯酒。我本来就不胜酒力,一喝就头晕。刘伶把我扶到床上,给我脱了鞋,抱出一床毛巾被给我盖上。她轻轻地触了触我的额头,两手撑着床,端详着我说:“你先睡会儿,我洗个澡就来。”又磨蹭了半响,才脱下婚纱,换了件乳黄的睡衣穿上,靸着她特意买的红色拖鞋走了出去。

我听到她在卫生间里放水的哗哗声,却没有力气也跟进去。从前,我常常幻想新婚之夜跟自己的妻子一起洗澡,然后抱着她走出来,放到床上。现在,却没有兴趣那样做;何况,我还胃里难受,想吐。

我闭上眼睛,把那粉红色的灯光阻挡在外面,好让自己的内心有一份宁静。然而,却平静不下来,往事一幕幕闪现过脑海。

夕阳下,山垭口处,王兰斜倚在油松上,右手攀着树身望着我。她要我留下来,留在金陵。太阳就在她的眼里,跟眼眸里的秋水混在了一起,变成了荡漾在波光粼粼湖面上的一面镜子。那湖面,有飘忽的思绪荡动着,忽隐忽现。

在她的家里,她坐在桌子旁,手肘撑着下颌,痴痴地望着我……

她还没有淡去,月华已经来了,跟我在山间小道上跋涉,娓娓地说着她的故事,还问起了我的经历……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平淡,然而却透出关切,比谁都要让她在意。王兰长大了也许会很泼辣,所以才会主动跟我说起那样的事情;刘伶我不了解;要说患难与共,我敢肯定唯有月华,才会跟我不离不弃。要不是为了我,她也许早就有男朋友了,煤老板的女儿,可是很多男人倾慕的,即便不为了女人,也要觊觎她父亲荷包里的钱。现在,我却离她而去了,投进了别的女人的怀抱。在她家的那夜,在那黑暗的床上,她那拂在我脸上的头发,飘荡在我耳边的温馨呼吸,此刻无一不在敲打着我。“这是人生大事,怎么能够随便!”当年她那句话又钻进了我的脑海里来。

当初子服为莲娜付出了真情,以至于分手后痛不欲生,后来再也找不到那样的激情。他宁愿她死去,也不愿看见或听见她跟了别的男人。过去这么多时间了,他那痛苦的心情才稍稍平静下来,坦然了,能够理智地分析这一次经历。他有时候跟我说起莲娜,觉得还有些幸运。庆幸没有跟她。同虚荣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会过得很痛苦的,不值得为这样的人付出。然而,爱,同时也跟着死去了,也许再也找不回来了。想起他那来得轰轰烈烈,去得绝情无义的爱情,我慢慢总结出,月华才是知己,才是自己人生的最好旅伴。然而,我们之间却越走越远,不再有机会了。这是为什么?怪谁……

客厅的那面传来关灯的声音,浴室的门紧接着打开了,一股沐浴露的香味飘了过来。我睁开眼睛,侧过头去,看见刘伶两手在头上整理着头发,素面低头朝我走来,脸上的粉白黛绿洗去了,没有了媚态。她没穿睡衣,只把浴巾裹在身上,露出两半坟起的乳。大腿没被遮住,露在外面。微黑的皮肤,看起来没有一点诱人之处。

她来到床前,吻了我一下,两手撑在床上,俯身仔细地端详着我。白天那精心修饰过的、红红绿绿的脸不见了,又恢复了往日那个真实的刘伶。眼睛大而不媚,嘴唇厚而不性感,脸型好而不艳丽,这就是她,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现在是我的妻子。

半响,她立起身来,面对着我解开浴巾,赤身裸体爬上床来,睡到我的身旁,侧着身子,手肘支撑着头,望着我的眼睛,片刻后,要求道:“抱抱我。”没有一丝羞涩。虽然说从今天起,她就是我的妻了,可是,毕竟才刚刚开始,也还没有完全熟悉,她就已经这么坦荡无余的面对我了。女人的娇羞和含蓄哪儿去了?

我拿起我身上的毛巾,扯开去盖上那并不白的赤裸身子,一边说:“睡吧,今天太累了。”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几个月了,可是,看起来也不明显。

还好,粉红的灯光掩去了她皮肤的黯淡,倒还显得皮光肉滑,虽然说不漂亮,可也不丑。

她眼里的那种流光慢慢地逝去了,激情暗淡下来。不过,她并没有怎么着,又凝视了我半天,才躺了下来,关了床头灯,把毛巾扯上一点,盖到胸部上面去,睡了。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毕竟,这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她已经成了我的妻,我应该要安慰她。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没有兴趣,没有激情,只觉得全身软懒无力,只想一动不动地躺着。

那天晚上,黑暗中,我望着天花板,半夜了还没有睡着。虽然挂着粉红的窗帘,屋子里依然有着朦胧的夜色。淡黄的柜子,粉白的墙壁,夜里看起来幽幽的,耸立着,有种逼过来的感觉。被子、床、柜子……源源不断地发出新鲜的,不甚好闻的气味。床头的相框,现在看不见,可是,那上面的照片,我清晰地记着。我坐在凳子上,穿着黑色的西服。刘玲穿着洁白的婚纱,斜倚在我的肩上,巧笑嫣然地对着镜头。她的嘴唇油润猩红,眼睛也修饰过,睫毛长长的。她的性格是波澜不惊的那种,然而,相片上却开心着——是真的开心,而不是装出来的,因为,她有了我,有了个老公。我跟她不同,我老老实实地坐着,目光静静的,人也静默着,仿佛在回忆着过去。

我对结婚照不是很感兴趣,觉得有了真实的婚姻就够了,不一定非得要有那个形式上的东西;可是,刘伶不同意,她非要去照,还从那些照片中选出一张来,放大了,配了带着泥金飘带的相框挂在床头,现在就在我们的上面。相框很大,我有些担心,担心它会掉下来,咂在我们的头上。

身边传来刘伶咻咻的鼻息,她已经睡着了。她有些累了,并且还怀着孩子。买家具,买衣服,被子,请人粉刷屋子,这一切都是她带着她的哥哥妹妹干的。我要上课,学校离这里又远,下课后没法赶到,这一切就交给了她。她下班后就到街上去,买这买那,有时要跑上好几趟。可是,她并没有向我抱怨过,因为,她认为,一生只累一次,所以她劲头很足。她说,这累,也是换来归宿所必须付出的,是代价。做任何事情都有代价。现在,她就抱着我,赤裸的手臂斜斜地搭在我的胸脯上。从今天起,跟我在这屋子里睡觉,她就不再顾忌,毕竟,我已经是她的了,成了她的丈夫;跟我待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不怕别人非议了。

想起过去,我不禁有些恍然。我还在琢磨着,要找怎样的女人做妻子;也还没有潜心地爱过一个女人,却突然之间就成了别人的丈夫,有了自己的妻子——一切,就像梦,恍然而来的梦。

不知什么时候,窗帘上爬上来一个光斑,有了这闪耀的光斑,屋子里亮了一些。那是月亮,在窗帘上,却又分不出边沿,只看到一片光影,幽幽的光影,像梦中的太阳射在脸上。

因为有了月光,那粉色更明显了,屋子里就像刷了色——均匀的粉色,柔和、温暖,然而却沉静着,陷入了生命的沉寂。

远处,不知谁家有只鸡,突兀地叫了起来,却没引来应和。它孤独地鸣叫了几声,感到无趣,就停歇下来,世界又重新归于平静,连街上的汽车声也听不见了。

夜,更深了,也更沉了,沉沉地坠了下去。

结婚才几个月,寒假里,刘玲就调到了安顺去,我们的家也般到了那里,暂时住在供电局的单位宿舍里。

开学前一天,我上街买菜,在五小门口遇到子服和玉梅。二人默然走着,什么也没有看,什么也没有记在心里,好像有什么心事。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夫妻,因为只有长年累月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彼此什么都知道了,什么都不再神秘,才会这样默默无言,这样默契。玉梅看上去很憔悴,子服显得一片茫然。

我拦住他们,问子服:“调教不是还没结束么?这几天就要开学了,那所学校还没报名?”

刚才子服没看到我,不过,对于我的突然出现,他显得很高兴。他有些激动地说:“你来得太好了,我正想去你家找你呢?”不知为什么,他显得有些神秘,瞥了玉梅一眼,把我拉到路边的花坛旁,高大的白玉兰树下去。

玉梅扭捏着跟了过来,靠在路边那白色的栏杆上,不看我们,脸上有些羞涩。

“你知道哪个医院看妇科么?好一点的?”子服问我。

“哪个医院都有妇科啊!至于说好一点的,我也不知道,平常没留意。”我奇怪他怎么会问这个问题,还以为他家哪个亲戚生病了,要住院。“怎么回事?谁生病了?”

子服微笑着瞟了身旁的玉梅一眼,压低声音说:“她觉得有些不对劲,想找个医院看一看。”

玉梅显然在听我们的谈话,脸郝然红了,慌忙别过头去。

“这有什么,哪个医院都能看的呀!”我说。

子服凑近我的耳朵,悄声说:“她两个月没有来月经,想是已经怀孕了。”

“哦!”我这才明白过来。这本来就应该想到的,只是没有经历过,没有往这个方面去想罢了。我看了看玉梅。

玉梅把头低着,咬着嘴唇,脸更红了。

“这样吧,”我说,“我们到地区医院去。那里毕竟是大医院,要可靠一些。”

子服侧头看着玉梅,征询她的意见:“你看……”

玉梅回过头来,娇俏地溜了子服一眼,脸上的红晕都跑到脖子上去了。她嗫嚅着说:“就按子俊说的——”

我领着他们向地区医院走去。子服跟我并排走着。玉梅也许认为我跟子服会谈论一些她怀孕的事情,羞涩,不肯走在子服的旁边,独自在我们的后面跟着,看起来就像路人,跟我们并不同路。

我问子服:“要是真的有了,你们打算怎么办呢?这个学期会结婚么?”

子服说:“我跟玉梅商量过了。万一真的有了,只得把孩子打掉。”他说他的理由给我听,“你知道的,我要去调教,不能照顾她。再说,我们也没有存款,就是想结婚也不能够。”

我责怪他说:“既然还不准备结婚,怎么不采取避孕措施呢!打胎很伤身体的,还可能造成不孕。” 我尽量地压低了声音说,但玉梅可能已经听到了,她不过就在我们的后边一米处。

这些都是从杂志上学来的,没想到还真的派上用场了。

子服微笑着,解释说:“当时认为又不是天天在一起,应该不会有事,没想到竟然怀上了。” 他想起了过去的情景,有些恍惚起来。半天后,补充说,“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没有把它当回事。”

“都这样大的人了,还不会处理生活中的事情。”我心里责怪他说。

地区医院平时人很多,我叫子服先同玉梅去排队,我去给他们挂号。当我出来,找到他们时,看到只有几个人,玉梅已经进去了,我便同子服坐在木条长凳上等待着,却谁也没有说话。大家是同事,彼此什么都知道,要说的都说过了。

才片刻,玉梅就出来了,她道:“医生说,这种时候不好查,叫明天一早再来。”

为什么不好查,她没说原因,我也不方便问。我说:“那我们先到我家里去,明天一早再来。”

子服说:“你家就不去了。我伯伯病了,我们要去看他。”

我问玉梅:“你跟子服一道去么?”

她点点头。

我安慰他们:“你们去了,可别愁眉苦脸的。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个时代,又不只是你们遇到这样的事情。多着呢,只不过人家没有让我们知道罢了。”

子服说:“那当然。”

他当然不太挂心,但玉梅就不同了,毕竟,伤的还是她的身体。

医院门口,我们分了手。看到他们踏上市内车,我才慢慢地向菜市场那边走去。

第二天,我正在家里等子服,他却独自一个人来了,兴高采烈的,进门就说:“嗨,让我们虚惊了一场!子俊,不是。”

我替他高兴:“不是就好。你可以安心去上课了,玉梅也少受点苦。”

“可不是么!让我少了一块心病。你可不知道,为这事,玉梅两天没睡着。”

“那是当然。你们还没结婚,又没有结婚的打算。”我给他泡茶,“再说,流产总归是痛苦的吧,她不可能不害怕。”我问他,“玉梅呢,怎么不跟你一起来?”

子服说:“她回家去了。我也要到那所学校去。那所学校今天报名。”

我说:“你应该叫她一起来,吃顿饭再走也不迟呀!”

子服高兴地拉起我:“我知道这儿是你家,你想尽地主之谊。可是,今天我高兴呀,所以这顿饭就由我来请——我就是为这个来的,让你也高兴高兴。”

我说:“以后请我不就行了!今天还是在这里吃吧。”

他可不依,说:“以后就找不到这种感觉,也没这种意义了。别推辞,吃兄弟一顿,兄弟高兴。”生拉硬拽把我拉出了门。

子服高兴,一定要我做主,选择餐馆。考虑到他马上要去贵阳那边那所学校教书,又是新学期了,也许要买一些东西,恐怕会需要一笔钱,我选择了新大十字一条巷子里,基督教堂前面的一个小餐馆。那里有个织金人开的小店,里面有甜酒粑粑卖。又不贵,一个人吃下来就花几块钱。子服平时大手大脚的,几年下来,也没有什么积蓄。

一个围着围裙的女孩走过来,我点了甜酒粑粑,问子服要什么。他瞪着我,说:“难得请你吃一顿,就吃这个么?”他也许已经明白了我的心思。

我给他解释:“好几个月没吃这个东西了,怪想它的。再说这个节令,也正是吃这个东西的时候,不仅能解馋,也找到了一些从前过年的影子。”这当然也不完全是托词,也有这个想法在里面。从前在家里的时候,春节过后的这段时间,家家户户常常会煮这种东西吃。

子服愣了会,才说:“随你吧。”有些怏怏的。他要了米粉。这种时候,正是吃早餐的高峰期,店里满是人,有埋头专注于吃的,也有的边吃边聊,不过,全都形色匆匆,看样子大多是上班族。子服环视了屋子里的人一眼,回过头来,感激道,“子俊你真的不愧为大哥,什么事情都在悄悄地替别人着想。不像有些人,当面称兄道弟,回过头,便在人前编派我。” 他藉此感叹说,“所以人生在世,得擦亮眼睛。”并借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总结说, “人的一生,能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就满足了!”

我们的东西来了,我拿起筷子,边吃边跟子服说:“要从这件事情里总结教训,以后别重蹈覆辙。”

子服连连点头,说:“那是,那是。别过于信任尽对自己说好话的人。”

他误会了我的意思,我解释说:“我不是说这个,我说的是玉梅进医院的事情。”

他方才明白过来,也感叹说:“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绝不做这样的糊涂事情了。要是真的有了,不仅会伤了她的身体,也许还会影响到我自己一生的幸福。”

听了他这话,我留心地问他:“你会跟玉梅结婚吗?”

子服愣了愣,手里的筷子停在了碗口上。他想了片刻,又环视了店里的顾客一眼,见没有熟人,这才回过头来,低了一低声音,说:“在你的面前我不说假话。我一直都在犹豫着,决定不下来。老实说,她除了温柔、踏实、对我好而外,我心目中的妻一点都不是她这个样子的。”

我笑说:“我知道,玉梅没有你理想中的妻子漂亮。”

“你了解我。”他停了停,又补充说,“不过也不完全是。”

我给他指出:“你心目中的妻不仅要漂亮,而且还要浪漫。”

他笑,承认了我说的是事实。

我说:“我也不劝你。毕竟,人的一生,说它短暂,其实也是漫长的。人家说得再怎么好,自己不喜欢,走在一起了,也是痛苦的事情,毕竟,这是一辈子,不是三两天就能挺过去的……”

吃早餐的人很快就走完了,他们要赶到他们的岗位上去,只有我跟子服还在慢吃漫谈,仿佛很悠闲,没有事情的样子,也不知道老板讨厌我们没有。

巷子背着大街,没有城市的喧嚣;饭馆里,人也稀疏,一切都平静着,仿佛要岑寂下去。太阳已经来到了屋檐下,把它沐浴着的地方变成了一个金色的世界。巷子里过往的人,尽量地走在阳光里,享受着这春天的温暖和煦。那温暖的气息还涌进了餐馆里来,给人一种平和,加上宁静。

门口人影一闪,一个人大步踏了进来,扬声道:“老板,来碗粉。”

我跟子服同时向他看去,说:“怎么就吃一碗?平常饭量不是挺大的么?”

他这才看到我们,说:“哟!这么巧,就遇上了?”走了过来,挪了个凳子,在我们的桌子边坐了下来,接着说,“约好了还是碰到的?”

我还没开口,子服就赶紧用眼神示意我,叫我不要在佩伦的面前提起他跟玉梅之间的事情。这两人也真是,既是同学,又是同村,现在还是同事,平常人前亲亲热热的,显得关系铁得不可分割,私下里却彼此都有所顾忌,不太交心。

我说:“你呢,又是什么时候来安顺的,也不跟我们说一声?要抛弃我们两个,单独行动了?”

他笑道:“这种事情总不可能分享吧,即便我们是弟兄。”

子服听到这里,便笑道:“一定是会女朋友来了。”

佩伦笑了笑,算是承认了。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很了解。别说佩伦已经说出来,就是不说,只要露出一点点端倪,子服也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问他:“女朋友是谁呀,我们认识不?”

佩伦神秘地微笑着,说:“不告诉你。”

我哟了一声道:“这么神秘,连我们都不告诉,怕是我们都认识的吧?”

子服高深莫测地笑道:“我懒得追究。总之,你总有一天要带她来给我们过目,请我们给你参考。”

佩伦犹豫了一下。他可能想,我们总有一天会知道,倒不如现在说了,省得我们说他排外,于是,他说:“这个人子服认识,”他转向子服,提醒道,“就是从前经常来我们寨子里玩的那个。”佩伦家跟子服家相隔不远。

我突然想起来,他从前介绍给我的那个,不就是经常去他们村里玩的吗,说不定就是同一个人。当然,这件事,佩伦也曾经给我说过,可是,当时并不在意,所以忘记了,现在他提起来,我这才想起。我扯住他的衣服,笑说:“从前打算介绍给我的人,现在你到自己要了,你安的什么心啊?”

佩伦笑,神色里有些尴尬。他说:“你都结婚了,还说这些话!”

我问他:“说真的,你以前就跟她很熟,怎么就没想起跟她谈恋爱,现在才去追她呢?”这是从前佩伦刚提起她时我就想问他的,今天终于有恰当的机会问他了。

佩伦望望街的对面。那里背阴,阳光还没有照到屋檐下,乌黑的板壁看起来非常陈旧。不知为什么,铺子的门还关着,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的,有着乡间的宁静祥和。

他回过头来,眼眸闪动,不着一个固定点,游移地说:“怎么说呢?以前太熟了吧,熟得没有想到这些事情。现在回过头去看看,才发现了她的好。”

子服在我对面,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

……吃了早餐,子服付了钱,我们送他上了火车。他这一去,像上学期一样,不能成天跟我们厮混在一起了,所以送他也是应该的;并且,我也没有其他的事情急于去做。

一晃就到了五月份,又是夏天了。黄金周过后,女儿出生了,白白胖胖的,见到我就笑。我这时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喜欢小孩子,抱在怀里就不愿放下,亲她的时候牙齿痒痒的,老是想狠狠地吻她那苹果一样的小脸,有时候把她都吻哭了。我给她买了顶虎纹小毡帽,配套的小套装,穿起来就像个小男孩。倒不是我喜欢男孩子,对我来说,男孩女孩都一样。有人认为带孩子累赘,而我不,我觉得有孩子是一种享受,成天看着那稚嫩的小脸,逗她说话,那是人生多么快乐的事情。

我们的家不大,两室一厅,勉强能够安顿下来。让我比较满意的是,所有的窗子都朝向西方,打开窗户,就能看到顺山而下的、密密麻麻的房子和人家的屋檐、后院子,自己一下子便有了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卧室的窗前还有一棵大洋槐树,洋槐开花的时候,香气溢了进来,满屋飘香。要是刮风,那金黄的小花朵甚至会掉到屋子的地板上来,有时候飘到床上,像故意撒上去的一样。有月亮的晚上,躺在床上,从窗子里看出去,便能看到那晶莹剔透的月亮缓缓地滑过深邃的夜空,消失在黛色远山之下,给人一片沉寂,一片宁静。

时间就在上班,抱孩子,看着城市的后屋檐与洁净的月亮中慢慢地滑过去了,只留下了一点点让人怅惘的回忆。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太阳还没有落山,就看到天边乌云翻滚着层层涌上来。气候闷热,空气像是刚从蒸笼里飞出来,喷到了人身上,让人汗涔涔的,把衣服都打湿了。

刘伶还在上班。我实在耐不住那酷热,拾了块毛巾,拿了块肥皂,把它们装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提着向市建筑公司走去。那里的泳池宽而且干净,人又不多,是我经常去洗澡的地方。

街道的上空飞舞着群群小飞虫,密密麻麻的,裹卷着向房屋层层重叠的老旧住宅区飞去。那里地势高,稍微高大一些的房子,看上去就像过去的炮楼,给人予孤单突兀的感觉。燕子尖叫着,在那杂乱破旧的屋宇间箭一般掠过,又向上蹿去,瞬间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这一切,都预示着,要下雨了。

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菜场路口出来,是佩伦;还有一个身穿红色夹克的女人紧紧地依偎着,揽着他的腰,那张艳丽的脸向上仰着,看着佩伦,现出沉醉的样子。佩伦还是那一贯的作风——高声谈笑,跟女人说着什么。女人咯咯咯笑了起来,揽着佩伦的手顺便掐了他的腰一下,脸却向他凑得更近了,贴向了佩伦的肩膀,仿佛想要亲吻他。不过,最后没有,她迷醉地看了佩伦一会,便侧过头去,望着远处的天空,脸上露出幸福的神色。

不知为什么,我一看到这个女人,就知道她是谁了——虽然我从未见过她。那波浪似的栗色卷发,桃子似的娇媚秀丽的脸,汪着秋水的脉脉荡动着的眼睛,一切,都跟当年佩伦形容的一样。

佩伦也看到了我。虽然他极力掩盖,脸上还是有些红晕,神色也不自然。他跟我打招呼。

我问:“佩伦,这就是丽艳么?”

那女人眨动着眼波流盼的双眸,好奇地上下打量我。

佩伦难堪地点点头,嗯了一声。

那女人问:“佩伦,这位是……”声音开朗而有磁力。没有移开目光,它依然在我的身上转动着。

“这是我们三弟兄之一的老大——张子俊。”佩伦说。他定了定神,语气神色渐渐地恢复了,重新露出了他开朗豪爽的性格。

丽艳大方地向我伸出手来。那柔腴的手掌温软无骨,握着就像是贴在了一起。不知为什么,我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赶紧把手抽了回来。

丽艳笑着,打量着我,食指抵着下颌,偏着头想了想说:“我好像曾经听佩伦说过你。”

“说过我?”在我的印象里,我只记得佩伦提到过她,却没跟我说过他跟她谈论过我。

佩伦显然也忘记了,自言自语说:“我说过吗?”

她提醒佩伦道:“你忘记了么?在我姑妈家,你跟我说起过他,还不只一次。”

佩伦笑了,说:“真的忘记了。”但是,从他的神色里,我知道他没有忘记,已经想起来了,只不过他不愿承认,装糊涂罢了。

不知当时他把我跟丽艳并提没有。也许提过,否则她对我的印象可能不会这么深刻。

……聊了几句,他们就走了,肩并肩地走在一起。佩伦呵护着丽艳,仿佛在保护着她,怕她被别人夺走似的。他们互相依偎着的身影,最后消失在街道尽头的拐角处,那突出来的古老建筑的飞檐下。丽艳那红色的衣服,丰腴的身子却烙在了我的脑子里,久久没有淡去。

残阳如血,墨云似带。黄昏,已经罩下来了,街道沐浴在昏黄的阳光里。

好久了,我还愣愣地站着,一动也不动,直到街上过往的行人不断地向我投来好奇的目光,才让我醒悟过来,赶快收回了凝视着街角的目光。

我走了,继续走着我的路。然而,肉体和思维已经分开了,身子是一架机器,单调地迈动着;思维却缚在了那红色的身子上。那丰腴的身子,那脸盘,不是我从小就梦寐的么!可是,就是一刹那的错误,缘分同我擦身而过了,永远地失去了……

澡堂里雾气蒸腾,吸进鼻孔里的都是带有人气的水汽。两旁的高地上,几个人站在水管下,让水哗哗地冲着自己,一边擦洗着身子。从他们身上飘出来的雾气,很快地就融进了原先的水汽里,迷蒙着,让人也感到恍惚起来。池子里的水冒着烟雾,却清澈透明,里面的蓝色方砖跟着水波晃荡着,瞬间让人有种眩晕的感觉。

我脱了衣服,下到水池里,找了个合适的地方躺了下去,让那发烫的水把我掩盖起来,只留下一个头在外面。我从小喜欢水,在水里,总感到无尽的欢快和惬意,可是,此时,我不再戏水,只希望此刻,这水能将我完全地包围起来,甚至把我永远地埋葬。

站在高地上搓澡的人里,有一个一直在不断地打量着我。可是,我并不认识他。他为何这样老是看着我,我也不知道,此刻,也懒得去想,也没有心思去探究。

我在回忆着那张脸,那张柔腴的脸。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她是很活泼的,一个很有情调的女人,谁娶了她,活着会很有生气,家里不会寂寞……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总是想起她。她跟我之间,也不过就是那几句话的缘分,那片刻的交情。是什么让我见到她就如此的恍惚呢,我也不知道……

那天,我在澡堂里,直躺到午夜才回去。那时已经下起大雨来了,几股屋檐水哗哗地击打在地上,溅起白花花的水珠,四散开去。水声掩盖了一切,没有了城市的喧嚣。我在一阵阵的闪电中摸索着爬上了那锈迹斑斑的楼梯,走过那长长的黑暗过道,掏出钥匙打开门,饭也没吃,挂了毛巾,丢了香皂,爬上床去就睡了。

刘伶侧着身子,面朝着墙,裹在大红被窝里睡得正香,仿佛害怕被人打搅似的,只露出眼睛以上的地方。女儿,憨态可掬地睡在她的身旁,连被子也没有盖。我生气地走过去,拿了一床毯子,轻轻地给女儿盖上。

刘伶盖的这床被子,是老式的那种,被面和里子分开,需要针线把它们缝合。这是为婚礼而买的,因为它的上面有大红的龙凤嬉戏图。现在已经不流行这种老式的被子了,现在通常用的是被套。被套简单,装上棉絮就能使用,而不像面前这床被子,需要人工把它们缝合在一起。被子上那鲜艳的图案,平时看着觉得它有喜气,现在却感到很刺眼,让我讨厌。

刘伶婚后不知为什么变化这样大。要是在从前,我这半夜了还不回来,她一定在床上辗转反侧,等待着我。我来了还要绕山绕水地打听我去干什么。而现在,她却再也不去管这些了;就是再过几天不回来,她也不会问一声。她并不是带孩子累了。孩子是她妈和我妈交换着带的,很少有她辛苦的时候。现在,她产假结束,回去上班了,带孩子的时间更少了,最多就是喂喂奶,其他的时候,她的事情就是看电视,连饭也要背着孩子的老人做来给她吃,她过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灯光的刺激,也仅使她的眼睛皮动了一下,却连身子也懒得翻,鼻子里依然发出轻微的鼾声。

变化的还不只是这些。结婚后,我才发现刘伶特别能睡。除了上班,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梦中度过。有时天都黑了,我从学校里回来,家里冷锅冷灶的,看不见她,还以为她到别人家玩去了,走进卧室,却看到她卷曲在床上,呼呼睡得正香。

常常,自己在学校里累了几天,周末了,本以为可以放松一下,修养生息。可是,回到家里,才发现洗衣机里有一大缸脏衣服等着我去洗,橱柜上数十个脏碗散乱地丢在那里,有些里面还长出了长长的、灰乌的霉菌。我在同事家里要来的一棵海棠,因没有人浇水,几个星期下来,就成了一截枯枝……

我是男人,当然喜欢女人,可是,此刻,我却厌恶地躺到一边去,侧身对着墙壁,不想看见那令人生厌的赤裸背影。

屋外那雨声,啪啪地敲打着大地,敲打着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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