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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重启“彩云奖”评选 获奖节目将参评“群星奖”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阅读次数:7556    发布时间:2014-12-14

  中新网昆明12月12日电 (余雪彬)12日,云南省文化厅厅长黄峻在“云南省2014年群众文化‘彩云奖’新闻通报会”上介绍:“云南省文化厅今年做出恢复‘彩云奖’的决定,并举办评选活动。在此次评选中获奖的节目,将被推选参加文化部举办的第十七届‘群星奖’。”

  “彩云奖”创立于1997年,连续举办三届后,因故于1999年暂停评选,是云南省群众文化的最高奖项。近年来,云南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广大基层群众文化工作者创作积极性高涨,从乡村走出的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代表云南登上“群星奖”的领奖舞台,为云南赢得了掌声和荣誉,但云南一直没有一个群文活动的评选平台和品牌,对优秀群文工作者及其作品给予肯定。

  云南省文化厅于今年做出恢复“彩云奖”评选的决定,并首次举办评选活动,旨在将此奖项打造成云南群文活动的著名品牌,每两年举办一届,同时规定,今后只有获得“彩云奖”的节目,才有资格申报文化部“群星奖”,本次评选的获奖节目,将推选参加文化部举办的第十七届“群星奖”。

  本次“彩云奖”是由云南省文化厅主办,云南省文化馆和各州(市)文化局、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共同承办,于今年9月启动,将在12月底结束,包括初赛、复赛、决赛和颁奖晚会四个阶段。目前评选活动将进入决赛阶段,决赛定于12月21日——27日举行,评选范围包括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合唱)、舞蹈作品(含广场舞)、戏剧作品(小戏、小品)、曲艺作品(相声、快板、民族曲艺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在广场舞和合唱两个比赛项目上,“彩云奖”组委会创新性地将两项比赛采用专家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组织,同时,在比赛组织上以突出实效为出发点,大幅压缩费用,在原预算的基础上节约了40%的经费,黄峻表示,这部分经费将用于组织获奖作品走进社区进行巡演,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到喜爱的节目。(完)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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