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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 寻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徐梦瑶    阅读次数:3113    发布时间:2014-01-12

徐梦瑶:无论是落花飞雨的日子还是风寒雪舞的季节,我都会拥一团沉静、淡泊的守侯。我相信我们和花雨一直在一寸一寸地走向对方,终会有一天,我们会绕过一丛丛开得正盛的栀子花,相逢在云淡风轻的山岗。在花雨论坛的天空里,我们自由地谈论着,于是那些文字生出了翅膀,翕然地飞翔着。翅膀振动发出声响,听,那时我们青春嘹亮的宣言,没有禁锢,亦没有彷徨。

很多时候,我都有一个预感,找到你,只是为了证明你已离开。

——题记


 

车窗外已是霭霭黄昏,夕阳将一切事物的影子拉得很长。道路两旁的梧桐飞速地向后退去,让我想起某部默旧老片里的某个场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这两个世间最残忍的词语从脑海里划过,然后眼睛渐渐酸涩起来。

不自觉地低咒一声,莫千寻,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

结果惹来邻座某白领丽人的侧目,于是只好尴尬地咳两声,将帽子压得低一点,再低一点,好让她不至于看到我此刻脸上的表情。

时间倒退到两年以前。

在学校里总有那么两类人是不会有人接近的。一类人站在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供人仰望,而另一类人则在别人脚下苟延残喘。我想我是属于第一类的,站在别人永远到达不了的高处俯视他们,带着不屑的眼神看他们匍匐在向我前进的道路上,花双倍的时间来赢得我一半的分数,并且在旅途中不断不断地受伤,而我只是冷笑。曾经我也奢望过那些简单明朗的小幸福,但是在一次次被欺骗之后才猛然发现,原来我早已把自己逼上了这样一个高度,这样的高度就是他们所谓的——距离。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为什么我的笔记本总是莫名其妙地失踪,为什么身后会有那么多流言蜚语。

而当这一切终于结束的时候,我成为了这个学校的传奇。就在我以为日子会如同死水一般静静地流淌过去时,白羽的出现打破了这层所谓的平静,就好像在毫无波澜的水面投下的一颗石子,泛起了层层涟漪。

在学校,白羽是唯一一个不在乎所谓背景的人,从小听惯了奉承的莫千寻在听到他一句“你拽什么拽啊,还不就是两个鼻子一个眼睛的普通人”时,嘴角有了最自然的弧度。是的,比起那些虚伪的“朋友”,白羽让我看到了真实,他才是有资格被我当做朋友的存在。

就在他说了那句话的晚上,我们跷了两节晚自修去打球。十几个回合之后我们气喘吁吁地坐倒在篮筐下。我问白羽记不记得今天中午对我说了什么。他的眉头纠结了很久之后告诉我三个字,我忘了。于是我只好板起脸努力学他中午那副嘴脸,一字一句地重复“你拽什么拽啊,还不就是两个鼻子一个眼睛的普通人嘛”。白羽挠着脑袋问我这有什么问题吗?我突然有一种极大的挫败感,然后我说姓白的,你干脆改名儿叫白痴算了,这样我叫着还比较顺口,不信你听——白痴白痴白痴。白羽斜了我一眼后缓缓吐出一句话,改名这个问题你得和我爸妈商量,他们要是没意见那也成。我重重地叹了口气对白羽说,难道我莫千寻真的是两个鼻子一个眼睛的怪物吗?我活了这么久怎么从来没人告诉我?说完我转头看白羽的脸色如预期中一样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再由青转红,跟一变色龙似的。接着他对我说,莫千寻,人无完人,金那个什么金你总听过吧,本大爷又不是什么完人,偶尔口误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翻了个白眼说白羽你是第一个将无比心虚和理直气壮两种语气结合地如此完美的人,还有,那就话叫做“金无足金,人无完人”。他没有回话,只是转过头静静地与我对视,五秒钟后两人同时笑出声来。

我从来没有像那晚一般自由地笑过,这让我觉得那个晚上的一切都有了点与众不同的味道。连我们家隔壁那个缠人的宋歆也瞧着顺眼多了。

此后不久的某天白羽带我逛了一次街,可惜走着走着我们就走散了。我想应该是我走得太快的缘故,白羽这家伙不知道跑哪儿买吃的去了。

我真的不得不说说这条街道,因为它和我以前见到的所有街道截然不同。拥挤。喧嚣。世俗。没有巨大的玻璃橱窗,没有彬彬有礼的服务员,甚至不能够刷卡消费。这里有的只是林立的店铺,破败的招牌满大街地放,小吃摊一个连着一个,小贩们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比重金属更让人觉得烦躁。真不明白为什么白羽非要带我来这里。

我带着些许厌恶继续匆匆地行走在街上,并且祈祷上帝让我赶快走到尽头。期间我很偶然地张望了一次,并未发现白羽的鬼影,倒是瞥见不远处的墙角蹲着一名抽烟的女子,染成黄色的头发在阳光下像一丛枯黄的杂草。我撇了撇嘴角埋头前行,当我经过那个墙角的时候,一片阴影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于是我打算绕个弯继续走我的路,可我向左她也向左,我向右她也向右。彼此僵持了30秒后我的视线终于停驻到她脸上,不算精致,应该抹了点劣质的粉底,化了淡淡的烟熏妆,左耳三个黑色的耳钉,嘴唇很薄,嘴角带着上扬的弧度,配着黄色的头发,带一点点朋克的味道。看着看着我不禁皱起了眉,总之,她和这条街一样世俗。

喂,我说赶路的,你这急匆匆地要去哪儿啊?

回家。

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来过这儿啊?如果是这样,那你可是走不出去的哦。

说完她咯咯地笑了,然后终于挪动步子给我让开了路,一脸胜券在握的表情朝我得意地笑。我瞥了她一眼后继续朝前走,走出很远仍听见她对我喊:我打赌你会回来找我的!

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今天可谓是相当失算,先是听了白羽的破建议来到了这里,接着和他走散,再然后遇到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子。

懊恼之余一又有一点宿命的意味,总觉得应该发现点什么,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情绪。

后来事实证明,有时候男生的第六感一点也不比女生差。比如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的俗套,在拐了十七八个弯之后我不得不相信了那名女子的话,面对着又一条死胡同,我的眉头终于极不情愿地纠结在了一起。

Shit!这是什么该死的地方!

低咒一声之后我放弃了继续探路的希望,只能沿着原路返回。时候已经不早了,街上的人已经少了大半,两边的老式住宅楼里传出青菜倒入油锅里发出的噼啪声,夹杂着婴儿的哭声以及某对夫妻的吵架声。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极为怪异的想法,就像“我同你说”偶尔报道的一样,也许现在走在街上的我也会被窗子里飞出来的某物砸伤之类云云,到时候救护车自会带我离开这里。不知道那个朋克女子是不是依旧蹲在角落里抽着烟?随后我又自嘲地笑了笑,她不是才和我打赌我会回去么?现在我输了,她怎么会错过当一个赢家的机会?

果然,转过一个弯之后我看见了她的身影,只不过她并未如我所想的那样蹲在那里抽烟,只是靠在墙角静静地仰头望天。看到我后笑容在她脸上一点一点绽放,可惜我没看出里面是否参杂了所谓的胜利的嘲讽,因为那个笑容在夕阳下看起来是那么那么清澈。

嘿,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走吧,我带你回家。

我带你回家。

我带你回家。

我带你回家。

这句由最平凡的五个字组成的话语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量朝我扑面而来。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已经很久很久没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了。

在我依旧沉浸在无限回忆里的时候,她做了更让我讶异的举动——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牵起我的手向前迈开了步伐。对于冷傲如冰的莫千寻来说,这简直应该是个“不可能事件”,可是今天,此时此刻就那么真实地发生在我身上了,并且可怕的是我居然没有想要挣脱的意思。这真是奇怪的一种感觉,不是什么“一见钟情”,也没有心动,有的只不过是从掌心传来的浅浅的温暖。那些细小的温度总是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我想这并不是我的错,于是我理所当然地握紧了她的手。然而对于我这似乎不怎么礼貌的举动她只报以清浅的微笑。

我们穿过一条一条的小巷,拐弯抹角地终于走到了街道的入口。她低着头站在我面前,让我看不见此刻她脸上的表情。

走到这里,回去的路应该用不着我告诉你了吧。能帮助你我觉得很高兴,再见啦。

她仰头给我一个灿烂的笑容,接着和我道别。我回以微笑,轻声说,谢谢。

然后她转身,留给我一个背影,影子贴在地上悄悄地跟在她后面。就在她快要消失在我视线中的刹那,我蓦然想起忘记问她的名字,心里总觉得——事情应该不止如此。于是我朝着那个即将消逝的背影喊道:喂,你忘记告诉我你的名字了!

前进的步伐因此停了下来,随后又继续向前,远远飘过来三个字,林陌媣。

林陌媣。我在心里重复了一遍,也许,我们还会相遇,因为你说——再见。

时间不紧不慢地过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前我认识了白羽,并且和他在名义上逛了一次街,然后遇见了一名叫林陌媣的女子。故事发生了一个月之后依然没有什么序曲,我曾以为我还会再遇见那个带点朋克味道的林陌媣,但是没有。

就在我以为有些人真的只有一面之缘的时候,林陌媣再次很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

她站在学校门口的梧桐树下,在我骑车经过的时候喊了一声“喂”。然后我就注意到了她的存在。我承认,如果不是她叫住我,我绝对认不出这就是那个带点朋克味道的女生林陌媣。此刻的她一头黑色的及腰长发,站在树下的微风里,倒更像是青春电影里的女主角。

Sorry,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所以,那个“喂”,我口渴了,你请我喝奶茶吧。

说着她指了指不远处的“晓麟”奶茶店。

那好吧,林陌媣,看在你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份上,我请你喝奶茶。还有,我叫莫千寻,不是那个“喂”。

话音刚落她就咯咯地笑了,然后一转身跃上后座。一切驾轻就熟得仿佛理所当然。

然后我载着她朝“晓麟”驶去,短短的途中林陌媣哼着一首歌,我放慢了车速想要听清楚她唱什么,结果她毫不客气地闭了嘴。gdao

后来我们坐在临窗的位置喝奶茶,林陌媣似乎对手中捧着的奶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停地搅动着杯子里的液体。终于,我在盯了她很久之后忍不住开了口,林陌媣,你和这奶茶有仇么?没呀,哪有和奶茶过不去,只觉得的奶茶从悬浊液变成悬浮液了要好看的多么。幸而我没有把奶茶细细品味的习惯,大口大口的奶茶早已落肚,不然一听了这话恐怕尚在喉咙间的茶便会喷在她浅淡的衬衣上,留下不规则的水渍。

林,这个眼前的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性情,我无法想象眼前的人,有着纤长的脖颈,清爽的眉眼,方正光洁的额头,她真真是那日在嘈杂的弄堂角落,蜷缩着身子,抽着劣质香烟的女子么。我还记得那日的烟圈,在逼仄的空间里徐徐上升,烟雾缭绕,气闷,作呕。然而此刻的她,却坐在眼前,平和恬静。悬浮液更好看,呵,喝这么多年的奶茶,怕是第一回听到。

“喂”,该死,又是喂。一杯奶茶还不能让你喊我一声莫千寻么。我想我怕是有些自恋,喜欢自己的名字,无与伦比的喜欢。千寻,姓莫,这世上再也比莫更适合千寻的姓了,骄傲的人儿,对旁的事和人是不屑的,寻寻觅觅那是小儿女情态,不是姓莫的千寻该有的。这盏茶,全被这一声,搅得胃口全无,已然不想多说什么。

初秋的清早总是有些微的凉意,人躺在藤椅里,老藤却硌得后背的肩胛骨微酸,只得起来翻出毛毯铺上。一起身,却打个激灵,天总归是冷了,好在水是热的。取了可可粉拌杏仁末,调了热水,便是奶茶了,氤氲的水汽迷糊了镜片,一晃间的两年。还记得两年前那个热闹的小街,奶茶店临窗的位子,坐着一个喊我喂的女子。记得那个在弄堂角落抽烟,却从口中答出一句,回家,带你回家。

暖的,对,是暖的,到底是有一种暖的感觉。

千寻,莫千寻,我依旧喜欢这个名字,只是这一次,却是暖的。

 

(指导老师:张旺)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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